妊娠期如患流感、水痘、風疹、乙型肝炎等疾病,將會給胎兒帶來危險。為了預防上述危險,孕前檢查後,應根據結果進行必要的免疫接種。 如果曾經患過上述疾病,目前已有免疫力,不需註射疫苗;如目前正患有疾病,應積極治療,待疾病痊愈後再考慮懷孕;如對上述疾病沒有免疫力,體內無保護性抗體,可選擇性註射上述疾病的各種疫苗,3個月後再考慮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