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一日)宣布延長協助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及其僱主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措施。
延長現行合約的有效期限
政府會繼續容許僱主延長其即將離任外傭的現行合約有效期限。就所有在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勞工處處長已原則上同意,「標準僱傭合約」第二條款所訂明的僱傭期可在有關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延長最多六個月。然而,如合約已根據早前宣布的彈性安排獲准延長,其再度延長合約有效期限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如新聘請的外傭未能於上述六個月的延長期內獲安排來港,而僱主需在該六個月的延長期後繼續聘請外傭,應考慮申請與現任外傭續約。
延後返回原居地
在一般情況下,外傭在現行合約屆滿後與相同的僱主續約,或將會與新僱主開展新合約,可在其原僱主或新僱主同意下,向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申請延後返回原居地。有關延後以由現行合約完結後起計不超過一年為限。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政府會進一步延長現行的彈性安排。如外傭未能在上述的一年期內返回原居地,可在其僱主同意下向入境處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直至合約完結,以便在該段期間返回原居地。此類申請與續約的申請一樣,可在外傭的逗留期限屆滿前八星期內遞交。
政府提醒有關僱主和外傭,上述彈性安排須由僱傭雙方同意,而外傭返回原居地的規定仍然適用。僱主應安排外傭在已延長的逗留期限內返回其原居地。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在有需要時檢視上述措施及彈性安排。
為配合防疫措施和減少人流,政府呼籲市民應盡量以網上方式或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辦理外傭簽證和續聘申請。使用入境處推出的電子化簽證申請服務和「電子簽證」安排,市民可在網上完成整個申請程序,包括遞交申請、繳費和領取「電子簽證」。市民亦可通過入境處設立的「外籍家庭傭工網上服務」專頁(www.immd.gov.hk/fdh),查詢申請狀況、遞交補充文件和通知提前終止僱傭合約等。整個過程無需親身前往入境處辦事處,既方便又省時,同時減少出行,齊心抗疫。
此外,政府提醒僱主和外傭應留意外傭的逗留期限及其護照的有效期,及早提出簽證申請及換領護照。
有關外傭僱傭權益的查詢,請致電勞工處的外傭專線2157 9537(由1823接聽)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勞工處設立的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亦提供各項有關外傭聘用事宜的資訊和相關連結。至於有關外傭簽證申請的查詢,請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