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互聯網的發展及社交媒體的普及性,很多可以私下解決的僱傭衝突被無限放大。例如僱主可能會拍攝整個過程放到社交媒體 ;女傭亦會在社交媒體向同鄉抱怨。
例如有僱主在facebook群組發文表示其菲傭少主洗澡時不小心燙傷他,僱主覺得傷痕比較像家中暖爐形成。
貼文一出,大批網友鼓勵事主馬上報警。 其實第一時間,僱主應該和女傭仔細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如需要可以調動家裡的監控錄影以了解真相。如果發現事情比較複雜,亦應該先向僱傭中心求助,以尋求中立意見。網友於事情上只是第三方的觀察角色,他們不清楚事情的脈絡,亦有機會在事情上有自己立場失去客觀性,僱主不應該以他們的建議作任何決定。
Jenny在港已工作六年,今天是星期日假期,她陪伴僱主陳太及少主Alex逛商場。由於限聚令已放寬,她們到旺角一間韓國餐廳吃韓燒,之後到就近一間商場逛逛。
陳太:「Jenny,我上一上廁所,你幫我照顧好Alex。」
Jenny:「知道。」
廁所附近不遠處又是一間玩具店,加上Alex苦苦衷求下,Jenny同意讓Alex在自己的視線範圍下去玩具店玩。
由於Jenny已等陳太五分鐘,於是她看手機打發時間。突然傳來一聲巨響,原來Alex不小心撞倒玩具擺設,被跌下來的玩具傷及頭部。
陳太剛從廁所出來,就發現Alex額頭有一道紅紅的傷痕,於是希望Jenny解釋清楚。
以上資料均為真人真事改編。
當外傭被委託看管兒童,在法律上就有責任合適地照顧兒童*。
僱主招聘外傭時必須親自挑選及面試,挑選最合適自己家庭狀況之外傭,例如專長是照顧小朋友或有相關經驗者。
一般商場的管理處會在客人合理的請求下提供監控鏡頭錄影片段,以便客人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千萬不要事情發生之後,立即責怪及辱罵外傭。
*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超過16歲人士對不足該年歲的兒童或少年人故意襲擊、虐待及忽略等,導致兒童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
僱主委託菲傭印傭監管小朋友時,應該下達詳細的指示,不應給予模糊抽象的概念。
詳細指示參考
「請在我離家工作期間,任何情況下都不要留下小朋友單獨在家,門窗要鎖好。」
「我要回家取點東西,這段時間你和小朋友到附近的咖啡廳休息等我,如果需要去廁所一定要陪伴而行。」
「今天下大雨,請務必帶好雨具予小朋友,如太大雨在附近的商場暫避。」